根据《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近期受理的华银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晋升四级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异议的,请在1月17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以及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
联系地址: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4-8670444; 邮编:23130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