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8号(总第501号)
(2020年11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5月,县审计局对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组织建设的丰墩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预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墩安置小区位于高峰路与三里河路交叉口东北处,由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本工程为丰墩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图纸总建筑面积约为45471.14m²,包括: 12栋(16#~27#)6层框架结构住宅楼,室外景观、道路、停车位、雨污水管、绿化等附属工程。后建设单位要求将室外供水、供电、围墙等纳入此次预算内容。
本工程由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组织建设,合肥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工程勘察,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送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
丰墩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预算送审价为85226536.03元(不含预留金,下同),审计核定预算造价84788660.51,核减造价为437875.52元,核减率为0.5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和审计建议
㈠本工程部分送审预算造价存在少计、组价有误等问题。
㈡部分清单项目存在少计、工程数量错误,以及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建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审计建议全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