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美化环境,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3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1、联系电话(传真):8528255。
2、通信地址:城关镇春秋北路与桃溪路交口办公集中区五楼(县商务局)。
3:电子邮箱:627108497@qq.com。
附件:
1.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3.附件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x
商务局
2021年1月4日